惊动中央的正处级逃犯归案,原来是他立功劳( 九 )

中纪委首次提“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随着近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纪检监察机关成为追逃追赃案件的主办机关 。 监察法则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委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职责 。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 , 监察法第52条对“防逃”作出了明文规定 , 即国家监委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 包括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 , 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的“监察法释义” , 防逃重点有3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 二是完善防逃措施 , 筑牢防逃堤坝 。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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