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25天班又是端午小长假 这些福利可以有!( 八 )

《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逢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 各级工会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 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 , 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

17、黑龙江:年度发放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

《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 每位会员年度发放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 。 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

18、湖南:节日慰问物品每人每年不超2100元

《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 逢年过节的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 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 可结合单位实际发放实物或者指定地点的物品领取券(提货单) , 但不得发放现金 。

19、河北: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1800元

《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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