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区配套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三 )

配建园必须与首期项目同步验收

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入首期建设的 , 将由政府协商 , 确定建设期限 , 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幼儿园的 , 要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违反土地使用要求和规划 , 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 , 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 小区配建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 , 在整改到位之前 , 不得办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

已挪作他用的必须予以收回

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 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限期完成移交 , 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的监督落实 , 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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