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误入毒品旋涡 检察机关建议不作犯罪处理( 三 )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经过对证据的全面细致审查 , 认为李红波案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原判定性准确 , 量刑适当 , 李红波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同时 , 检察官还在案卷中注意到了另一名涉案人员——小伟 。

通过查询 , 检察官了解到 , 小伟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就在李红波被一审法院判刑后不久 , 小伟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也被移送审查起诉 。 根据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五十克以上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这意味着小伟一旦被起诉 , 就可能被法院判处重刑 。

小伟是否构成犯罪呢?检察官对此进行认真的审查 , 发现案发时还是未成年人的小伟 , 主观上一直没有犯罪故意 , 是在李红波的胁迫之下客观上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 。 同时 , 正是小伟的主动举报 , 使得李红波及时落网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 有效阻断了毒品流入社会 。 应该说 , 小伟的举报和协助对李红波案件的破获和责任追究意义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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