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信息真实性 仅有求助者承诺还不够( 二 )

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规定 , 个人不得开展慈善募捐 。 这从法律上确认 , 网络众筹这种个人求助不在慈善法规制的范围内 。 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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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在媒体以及其他信息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 , 据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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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部门相继出台《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平台基本技术和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 , 明确可募捐平台的相关责任 。

依据规定 , 求助者有承诺信息真实性的义务 , 平台有管理责任 。 但对求助者的收入证明、资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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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等内容 , 平台并没有法定的强制审核义务 , 更何况事关求助者个人隐私的财产类信息 , 平台也无从获得核查权力 。 这就造成一种失衡状态:巨额的筹款金额和无法事前审核确认的求助者真实经济状况 。

筹款有无经济门槛?目前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确 。 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在遇到困难时向社会求助 , 有车有房也有求助资格 , 但在传统的“公开求助”理解中 , 求助者非走投无路不应动用社会资源解决个人困难 。 目前网络众筹中对此不加约束 , 已经挑战公众对众筹的底线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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