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增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新华社西宁5月6日电(采访人员央秀达珍)6日 , 采访人员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获悉 , 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 青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据了解 , 17种抗癌药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纳入青海省医保乙类药品报销范围 , 按特殊用药进行管理 , 加上之前已纳入的40种特殊药品 , 目前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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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特殊药品共计57种 。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吕刚介绍 , 青海各地建立“双通道”保障措施 , 参保患者可凭医师开具处方 , 在医院住院和门诊购买使用抗癌药 , 也可到具备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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