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心有灵犀互金违法遭罚没百万 无证从事保险经纪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显示 , 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犀金融)存在未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1.03万元 , 并处罚款61.03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 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 ,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 , 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