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万房子千元贱卖 骗子设以房养老骗局被判无期( 三 )

2015年以来 , 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 , 他们有的失去了房产 , 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 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 , 仅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 。

法院判决

诈骗7500余万元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近日 , 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艳彬集资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 该案件由北京市二中院审理宣判 。 据判决书显示 , 广艳彬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7年1月20日被羁押 , 同年2月27日被逮捕 。

公诉机关认为 , 广艳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 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事实清楚 , 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审理查明 , 广艳彬于2014年至2017年1月间 , 向被害者潘某、韩某等48人虚构澳大利亚悉尼国际娱乐城投资项目、投资理财等事实 , 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 , 骗取上述被害人的集资款 。

广艳彬还把段某、王某1等被害人介绍给从事民间借贷的邵某、龙某等人 , 唆使被害人抵押自己的房屋进行民间借贷 , 将所借款项交给广艳彬“投资” 。 广艳彬采用上述手段 , 先后骗取上述被害人集资款共计人民币7500余万元 , 并用于赌博、挥霍及归还个人债务等 。

截至本案立案前 , 广艳彬已归还部分被害人2000余万元 , 其辩护律师称 , 广艳彬无犯罪前科 , 属于初犯 , 应酌定从轻处罚 。

经查 , 本案认定广艳彬集资诈骗7500余万元 , 已扣除了其向被害人支付的利息部分;广艳彬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集资款 , 其返还利息系犯罪的手段 , 不能作为对其从轻处罚的依据 。 广艳彬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 , 为诈骗唆使被害人抵押房屋借贷 , 并将诈骗款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 , 不能对其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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