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各区公布小学初中入学方案( 五 )

  [初中新生入学]

  公办初中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三者一致,方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依法支持民办初中规范办学。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9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民办初中的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秦淮区

  [小学新生入学]

  关于公办小学招生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学办理。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③适龄儿童申报户口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关于民办小学招生

  各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秦淮区域内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2019年民办小学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招生,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孩子一旦被一所民办小学在网上确认录取,相关信息即被系统锁定,只能在该校建立学籍,其他民办学校无法再录取,也不能回施教区公办小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