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俗婚闹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衅( 二 )

恶俗婚闹属于民风民俗层面 , 大多数民风民俗属于私域 , 公权力的介入一般都要很慎重 。 可是 , 政府发文治理恶俗婚闹 , 非但没有太大的争议 , 还得到了广泛赞赏和支持 , 原因何在?

婚闹已从一种传统婚姻文化变异成了“陋俗” 。 至于症结 , 有传统文化糟粕元素的影响 , 也有规则、秩序等现代意识缺失的成分在 。 很多人身体在现代社会 , 但精神和意识还停留在野蛮时代 , 这着实讽刺 。

恶俗婚闹 , 毁人身体 , 害人精神 , 明显逾越了私人领域范畴 , 有故意伤害他人以及扰乱公共秩序之嫌 , 因此理应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 。 公权力介入恶俗婚闹行为 , 既合情合理 , 也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 。

进一步说 , 恶俗婚闹的存在 , 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挑衅 , 更是对文明的玷污 。 对于现在蔓延的恶俗婚闹行为 , 如果再不主动亮剑 , 积极治理 , 用制度规范倒逼公众文明意识的觉醒 , 那怕是逃不掉“道德与文明被其反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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