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银行违法遭罚 经收税款未按规定汇划至国库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巴人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 ,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经收的税款未按规定汇划至国库 , 造成财政资金被占压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 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 , 中国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 , 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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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 , 应在收纳当日办理报解入库手续 , 不得延解、占压和挪用;如当日确实不能报解的 , 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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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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