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美三国拟就“一马”案向高盛采取法律行动( 二 )

江苏新闻

据报道 , 高盛被指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 , 为一马公司安排发售三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时 , 收取近一成(约6亿美元)的佣金 , 远高于其他投行开展类似业务时按1%-2%比例收取的手续费 。

另外 , 涉案者也被指在发行债券时 ,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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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挪用总额27亿美元的资金而遭到马来西亚政府和美国司法部调查 。 据悉 , 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的弊案 , 于2018年11月初在美国遭到刑事起诉后 , 马来西亚政府也在同年12月上诉至本地法庭 。

据悉 , 马来西亚政府的指控对象包括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莱斯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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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及大马富商刘特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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