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二审引关注 B2B及B2C第三方平台或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 二 )

事实上 , 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中 , 已把有关内容列为禁止准入事项 , 该《清单》沿用有关部门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再次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 这意味着无论自营 , 还是第三方平台都不得直接向公众消费者网售处方药 。

社会

而本次“修订草案”的条款 , “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 则并未禁止自营+O2O的医药电商直接销售处方药 , 这或将打开B2C自营医药电商的服务空间 , 对转型自营B2C+O2O业务的互联网公司 , 将是个利好 。

但是与此同时 , “修订草案”则将之前对处方药第三方撮合平台的禁令从B2C延申到B2B , 或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