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政策加大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 二 )

扶持政策亮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税收优惠:毕业年度内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 从事个体经营的 , 3年内按每户每年最高可以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相关税费14400元(人民币 , 下同) 。

热点

创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 符合条件的 , 由创业地给予最高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城乡低保的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 , 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 , 就业收入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扣减就业成本 。

社会

资金补贴: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 符合规定的 , 最高可按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总额不超过3万元 。 福建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本专科学生 , 参加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 由高校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给与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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