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雨泽:统筹协调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 六 )

社会

建设原则 。

二是因“廊”施策 , 先易后难 。 各经济走廊的合作重点不同 , 沿线国家的合作需求与基础条件也存在差异 , 因此在统筹协调的前提下 , 应充分考虑各经济走廊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 , 制定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合作策略 , 区别推进 。 在同一经济走廊内 , 集中发力 , 围绕重点合作领域着力加强合作机制建设 , 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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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 。

三是政府引领 , 企业主导 。 政府通过政策沟通 , 凝聚共识、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 对于非公共设施、非公益类项目 , 企业要遵循商业原则进行独立决策、自主运营、公平竞争、自负盈亏 ,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配置资源、主体激励、规避风险等方面的优势 。

四是协调联动 , 智力先行 。 经济走廊内蕴丰富 , 不仅包括通道建设 , 还包括物流体系建设和产业合作 , 在构建交通网络的同时 , 需推进通关便利化合作、标准体系对接、物流园区规划及产业园区布局 , 形成内外多方面建设协调、良性互动的格局 。 同时还要加强智库与工商界的沟通交流 , 增强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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