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自然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三 )

不管是自然保护区 , 还是一些“无人区” , 之所以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禁止私自进入探险 , 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这些地方脆弱的生态环境 , 避免造成破坏乃至引发连锁反应 , 造成生态灾难;另一方面 , 也是为了保护旅游者自己的人身安全 。 然而 , 仍有个别旅游者既缺乏对大自然必要的敬畏 , 缺乏社会责任感 , 同时也没有把国家的法律规定当回事 , 而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 这也是为什么新闻中的当事人面对处罚觉得委屈 , 刚开始公开宣称拒绝缴纳罚款的原因 。

对大自然的探索是值得鼓励的 , 可以说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对大自然不断探索的过程 , 但是随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 现在不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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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利用大自然 , 而且更要保护好大自然 , 所以国家才会出台各项法律规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公民的面对大自然时的各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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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就明确规定 , 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 , 对不服从的团体或个人 , 将予以罚款 。 此外 , 西藏当地也曾于2017年连发两次公告 , 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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