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司员工为讨债人查询电话号码 每个号码收费2元( 四 )

时查询号码卖给陈玲 。 为逃避公

江苏新闻

安机关的查处 , 二人还不断地更换联系的微信号、电子邮箱 。

但网络犯罪案件中 , 犯罪分子只要有操作就必留痕 。 经过对各种作案账号的痕迹分析 , 公安机关很快确定了两人的真实身份 , 并于2018年4月底将二人抓获归案 。 该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 , 指定无锡市梁溪区公安机关办理 。

经调查 , 2018年3月27日至4月26日 , 吴晓芳利用在移动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微信信息的方式 , 向陈玲非法出售 , 得款共计6万余元 。 陈玲在此期间 , 通过发送

社会

电子邮件和微信信息的方式 , 向莫某(另案处理)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 得款共计10万余元 , 获利4万元左右 。 日前 ,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判处被告人吴晓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玲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 并处罚金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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