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高招工作意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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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9高招工作意见公布

本文标题:江苏2019高招工作意见公布

江苏2019高招工作意见公布

昨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总体上保持稳定,录取照顾政策中有调整。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9日,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6月27日起高考考生开始填报志愿。

今年起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调整为合格、不合格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依旧是“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文件强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从2019年起,我省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由ABCD等级呈现调整为合格、不合格呈现。

今年高考考生的志愿填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录取照顾政策有调整 优待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与去年相比,采访人员发现录取照顾政策中,今年增设一条: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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