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朋友圈的“屏摄” 别再觉得美了( 三 )

其实 , 内地也有相关法律 。 2017年颁布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明确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 , 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中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 发现录音录像者 , 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 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 , 有权要求其离场 。

别说大部分“屏摄”者根本不知道《电影产业促进法》为何物 , 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以为怵 。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影院中白光频闪 , 却很少有人出来制止 , 顶多是同场观影者嘟囔几句 。 可是身为社会中的一分子 , 不仅受法律约束 , 还有许多公序良俗需要遵守 。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迅速发展 , 电影在人们文化娱乐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 能不能有一个好的观影体验非常重要 , 人们对观影文明也需要更加重视 。 这不仅是对观众的要求 , 电影从业者也有普及常识的责任 。 当大家都认识到“屏摄”就像随地吐痰一样不文明时 , 大概就没有人冒着个人品行被质疑的风险 , 在朋友圈里发“屏摄”显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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