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将废油渣倒进小河流入长江 担刑责且赔偿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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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将废油渣倒进小河流入长江 担刑责且赔偿20万

本文标题:两人将废油渣倒进小河流入长江 担刑责且赔偿20万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把废油渣倒进小河流入长江,检方:嫌犯除了承担刑责,还要赔偿 20 多万)

5月9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叶某、倪某两人靠提纯废旧机油赚钱,他们在4年半的时间里,不断向附近的河流里倾倒废油、废渣,导致周边的水域、土壤,甚至是长江遭到了污染。因此,除了涉嫌污染环境罪外,检方还要求这两名被告承担应急现场处置、生态损害等费用共计205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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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8年6月,叶某、倪某把先后回收来的60吨废旧机油存放在一间出租屋里,并进行提纯,然后出售给他人。在4年半的时间里,二人的经营数额一共为10万多元。在存放、提纯废旧机油过程中,二人通过自行改造的坑管,将产生的废渣、废油排放至附近的河流,最后流入长江,导致周边的土壤、水流被污染。经环保部门认定,他们排放的废渣、废油中含有氯乙烯、溴甲烷等有毒物质,都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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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后提前介入,联合环保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污染物收集、损害鉴定等工作。经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案发地点附近的环境污染确实都是由叶某、倪某倾倒的废液、废渣引起。依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浦口区检察院主张叶某、倪某承担应急现场处置、生态损害等费用共计205765元。

5月8日,该案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叶某、倪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并要求他们赔偿。二人当庭认罪,他们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愿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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