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硕投资违规股权代持 总经理胡达未恪守职业道德( 三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青岛鼎和硕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9〕4号
青岛鼎和硕投资有限公司:
推荐阅读
- 张立昂|男星退圈转行开店卖三明治,因负面传闻无戏可拍,投资损失超百万
- 吴孟达|好友透露吴孟达生前多次投资失败血本无归,达叔真实遗产首曝光
- 周润发|《英雄本色》中,你不知道的事,投资方跪求导演,要求别用周润发
- 张立昂|38岁男星转行开店卖三明治,因负面传闻一年未拍戏,投资损失百万
- 永恒族|投资2亿,口碑翻车。《永恒族》背后这些问题才是关键
- 人物设定|方丈跳槽抖音开播被封禁,方丈调侃自己放弃了人设,干啥都违规
- 腾跃|好霸气!18线男星当群演被导演嫌丑,直接投资一部戏自己演男主
- 黄景瑜|敢与贝克汉姆妻子抢珠宝?精明女子韩雪热衷珠宝投资,或许受了他的影响?
- 永恒族|3亿投资,4亿票房,还遭多国下架抵制,《永恒族》为何那么差
- 贾玲|AB服软,肖战投资贾玲,林瑞阳不慌,张庭早做准备,金瀚搞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