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孟宏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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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 ,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 , 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 , 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 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 近日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伟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讯问了被告人孟宏伟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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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 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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