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首份律师调查令促两科技公司和解( 二 )

今年2月 , 广东高院发出律师调查令 , 指令景某公司代理律师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调查相关情况 。 天河区税务局收到律师提交的协助请求后 , 很快作出了情况说明 , 数某公司已将景某公司开具的合同尾款发票提交税务局并完成认证 。

新证据打破了僵持的局面 , 为解决纠纷 , 两个公司均有意调解 。 数某公司表示 , 涉案软件系代第三方采购的 , 目前尚未收到第三方货款 , 代支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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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成本巨大 。 景某公司则同意数某公司分期支付有关款项 。

据了解 , 律师调查令是由法院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 广东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律师调查令改革探索的省份之一 。 去年12月 , 广东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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