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原副厅长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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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原副厅长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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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 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被开除党籍 。

孟建伟是在2018年10月31日落马的 。 从履历上看 , 孟建伟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 , 仕途轨迹也没有离开过内蒙古 。 他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干部做起 , 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队长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劳教所所长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局长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自治区政协委员等重要职位 , 直到2017年12月退休 。

作为一名“老公安” , 却走上了违纪违法之路 , 这不仅是其个人丧失初心与底线的结果 , 也显示出当前公安系统反腐力度的加强 。 孟建伟到底犯了什么事呢?

经查 , 孟建伟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丧失 , 目无党纪国法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议事规则 , 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 收受礼金 , 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礼金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本人及其子女收受对方巨额财物 , 纵容、允许配偶在其管辖地区经商办企业 , 纵容、默许配偶以本人名义为亲属安排工作;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 干预案件审查 , 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生活作风腐化 , 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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