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年后改判无罪 69岁老人申请国家赔偿被法院驳回( 三 )

  1986年4月 , 滨海县检察院突然找到耿万喜 , 说他用滨海公司的3万元购买橘子自己贩卖 , 构成诈骗罪 。

  1986年10月7日 , 滨海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滨海县法院以耿万喜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 剥夺政治权利1年 。 宣判后 , 耿万喜不服提出上诉 。 江苏盐城中级法院于1986年11月24日作出刑事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反复申诉

  32年后最高法改判无罪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 , 耿万喜不服 , 提出申诉 , 但被江苏高院驳回 。 耿万喜仍然不服 , 向最高法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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