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18件衣服退货 媒体:试穿族丢人 网络暴力不该( 三 )

1.卖家最开始说超过了七天 , 第一次拒绝了退货;买家二次申请后 , 作为平台的淘宝分析判定买家赢 , 于是事件进入退货阶段 。 注意这里 , 淘宝作为第三方裁判员 , 在退货的正当性上是站在了买家方面的 。 这就不能再指责买家“违规退货” 。

2.买家并不是要求全部退货 。 买家称 , 早在5月8日 , 已经跟店家达成协议 , “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 。 ”而且 , 这些衣服当中 , 她只拆了8件 , 留下了试穿后觉得合适的3件 。

3.我比较倾向于认同买家说的“并没有一开始就想着旅拍完就退掉 , 而是抱着能退就退 , 不退就算了”的心态 。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所有卖家都是天使 , 买了就一定能够全部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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