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利好!退役军人优抚工作新变化( 四 )

变化之二 , 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 国家优待抚恤标准是统一的 , 也是动态增涨的 。 这几年 , 每年国庆节都进行了调整 。 去年8月1日 ,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后 , 首次在建军节再次调整了国家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 今年 , 退役军人优抚方面 , 同样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 研究建立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 , 让为国贡献的退役军人享有优待保障 。

变化之三 , 构建社会优待体系 。 制定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 根据贡献制定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 , 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文化、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 , 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 。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 引入志愿者服务 ,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优待工作机制 。

变化之四 , 参战老兵、特殊困难服务对象将获特殊关怀 。 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 他们为祖国奉献了青春热血 , 特别是参过战的老兵 , 更是为国流血牺牲 , 理应让他们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 为此 , 对参战老兵将出台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 , 让老兵在享受社会优待的基础上 , 进一步享受特殊优待;同时对遇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 , 也将在享受社会保障的基础上 , 再有临时性、应急性的帮扶援助 , 真正让退役军人和军属感受温暖、感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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