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亿去向成谜,这公司大股东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

第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 。

第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 。

第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

易会满表示 , 对照这四条底线 , 上市公司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 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 , 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措施 , 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

在谈及上市公司监管时 , 易会满表示 , 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 , 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 , 创新执法手段 , 研究优化公开谴责、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 , 加大审计力度 , 增强监管的震慑力 , 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 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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