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幼升小”问题 官方解答来了( 四 )
4.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特别提示
(1)流动人员租住房屋应按规定备案哦!
按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 , 申请人须提供截止2019年5月31日(2019年小一入学的)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
如果家长系外地来蓉人员 , 如今后随迁子女将在成都市申请就学 , 按照国家住建部2010年12月1日下发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号令)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请外地来蓉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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