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金融开放,看点可不少( 四 )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 , 此次开放新政的提出是对前一阶段金融开放总体方向、政策原则的落实和深化 。 “比如 , 同时取消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 体现了外资和中资的一致性标准;再如 , 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 , 允许外资银行开业时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 , 也是促进市场更充分竞争的体现 。 ”曾刚说 。

“鲶鱼效应”将会扩大

——“小而美”“小而精”的外资进入 , 将促使中国金融体系更加均衡

新一轮金融开放政策落地 , 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 据了解 , 当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已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元股权结构 。 其中 , 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 , 占比已分别达到43%、56%、83%和49% 。 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占比为1.64%和6.36% 。

郭树清指出 , 金融管理部门坚持内外一致 , 对境内外各主体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 在同一规则下开展合作与竞争 , 形成多赢格局 。 他表示 , 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 , 构建公平一致的市场环境 , 将更加有利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竞争 , 优化股权结构 , 规范股东行为 , 形成合理多样的市场体系 。

以“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为例 , 放开前 , 外资保险公司境外股东应为保险公司;放开后 , 允许符合条件的非保险金融机构持股外资保险公司 , 可以丰富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和资金来源 。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已经引进6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 。 取消相关业务年限以及总资产的要求 , 将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后发优势显著的优质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 有利于中国加深与国际先进同行的交流合作 。 ”肖远企说 。

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看来 , 金融业推出新一轮对外开放举措 , 利于引入有特色有优势的外资中小金融机构 , 改善国内金融机构体系不够均衡的现状 , 促进内外资中小金融机构开展包括股权、业务、产品等层面的更多合作 , 也有助于金融更好服务民营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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