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还价尾款 厦门警方破获新型购房合同诈骗系列案( 二 )

“我多次找‘白先生’协商 , 对方一直拖延说会解决的 。 最后 , 他竟然告诉我金主没有钱 , 让我去法院起诉 。 ”通过民事诉讼后 , 林先生发现所谓的金主名下竟没有任何财产 , 无法进行强制执行 。 对于这样的结果 , 林先生惊呆了 。

以“白户”代理人之名 购6套房涉案1200多万元

实际上 , 林先生遇到的并不是一般的买家 , 这背后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合同诈骗 。 去年 , 厦门警方接到了外地警方的一起协查通报 , 一名外地人在出售厦门房产时遇到了纠纷 , 怀疑遭遇合同诈骗 , 从中民警发现了可疑人员柯某俊 。

“我们发现集美警方也曾接到关于房产买卖方面的报警 , 嫌疑人也是柯某俊 。 再继续深挖后 , 我们串联起了5起相似案件 , 其中就包括了林先生的案件 。 在这起案件中 , ‘白先生’就是柯某俊 。 ”随后 ,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成专案组 , 对柯某俊进行立案侦查 。

民警表示 , 这么多起案件都涉及房产买卖 , 案件经过与林先生的遭遇相似 。 柯某俊在2017年5月到2018年3月短短10个月之间 , 就买了厦门岛内外6套房子 , 未付尾款高达1200多万元 。 而且 , 柯某俊在2016年时就已欠下了几百万元的债务 。 他没有意愿 , 也没有能力还款 , 因此这不是炒房行为 。 民警认为 , 柯某俊的做法有合同诈骗的主观犯罪故意 , 在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骗取他人财物 , 拒不返还 , 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

那么 , 这个骗局是如何完成的呢?民警介绍 , 柯某俊首先寻找了多名征信良好、名下无资产、无真实购房想法及能力的外地人作为“白户” , 柯某俊则作为“白户”代理人和卖房者洽谈交易 , 并以资金不足为由 , 要求卖房者先把房产过户到“白户”名下 , 在抵押贷款放款后支付尾款 。

在这过程中 , 柯某俊会取得卖房者信任 。 以帮忙跑腿为由 , 他去领取已经过户了的产权证 , 再以银行估价较低、放款慢等理由 , 把房屋抵押给个人或小额贷款公司 。 “在办理贷款时 , 由于卖房者没有全程参与 , 这就让柯某俊钻了空子 。 他填写的到款账户是自己的 , 而非卖房者的 。 所以 , 放款后的钱全都进了柯某俊的口袋里 。 ”民警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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