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群年轻化趋势明显 90后也开始关心立遗嘱( 三 )

张丽(化名)大学毕业后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业绩很好。8年前她与曾结过一次婚并育有一子的阿刚相识,两人结为夫妻。不久前,张丽被查出肺癌晚期,于是便来到中华遗嘱库苏州吴中公益预约服务中心,咨询自己公司的股权、所购房产及银行存款的分配问题。

钱东辉告诉采访人员,2017至2018年,江苏地区立遗嘱人群主要处理的财产以不动产为主,银行存款类财产仅次于不动产。但是这两年,由于经济的发展,立遗嘱人对公司股权、证券基金、理财合同等财产的处理需求也逐渐增加。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丹认为,遗嘱中所涉及财产的多元化不仅反映了立遗嘱人的现实需求,也反映了社会财富形态的多样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升级,一些原本不具备财产属性的物品,也逐渐拥有了经济价值。“比如部分抖音、微博等自媒体账号,随着浏览量及关注度的提高,其可能不仅仅只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而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商业价值,因而这些客户端就具有了明显的财产属性,这部分财产就应该被作为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姚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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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财产处置渐受关注

  相关继承受到平台规则制约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立遗嘱群体日趋年轻化,不少人在订立遗嘱时,开始考虑“虚拟财产”的处置问题,比如个人在社交平台的使用痕迹、游戏装备、网络店铺的处置事宜等。“虽然目前我们并未对这类财产进行处置,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也会接到相关的咨询。”中华遗嘱库负责人表示。

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被继承呢?不少立遗嘱人都充满疑惑。姚丹告诉采访人员,《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认可了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而《继承法》也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视为遗产,被合法地继承。

关于“虚拟财产”,姚丹认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具有财产属性的部分,如游戏账号、游戏装备、游戏币、网络道具等,由于其本身具备一定价值,因而可以被继承。“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理财、支付宝、微信钱包尽管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但事实上,它们都是货币在网络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上还是属于货币财产,因此也可以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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