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营造舒心环境( 六 )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 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 4000 辆以上标准车。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80%;2019 年 7 月 1 日起,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建设。2020 年底前,全市公交车基本改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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