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数据泄露滥用频发:守住大数据应用法律底线( 五 )
数据安全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 如何合理合规地收集使用大数据、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和产业发展 , 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
于莽说:“数据的生命周期 , 包括了数据的产生、采集、存储、流通、应用、销毁六个环节 , 涉及数据来源者、数据收集者、数据控制者、数据加工者四种主体角色 。 ”
据于莽介绍 , 数据来源者也称数据主体 , 在现实生活中 , 数据来源者并不单一 。 如在微信系统中 , 微信号的所有权属于微信服务商 , 个人仅享有使用权 , 因此微信号的数据来源者既包括个人和微信服务商;数据收集者即记录数据的主体 , 如各大平台;数据控制者即存储数据主体 , 不仅包括自行收集并存储数据 , 还包括通过数据公开、数据分享和数据交易等流通行为 , 从其他主体处取得数据 , 成为数据控制者的主体;数据加工者则指通过数据整合、数据清洗、数据脱敏、数据标准化和数据建模等手段 , 有效地聚集和分析数据 , 使数据产生新价值的主体 。
推荐阅读
- 江苏卫视TB■下溪村改建完成的第一天,就暴露了重大问题?
- 『黑龙江』黑龙江:税收大数据助力复产企业供需畅通
- 「牡丹江网警巡查执法」手机号码泄露怎么办?这事可千万别大意!
- 快乐1062:?聚焦 | 昨晚,我们和深圳交警一起“抓醉猫”!结果…
- 『一季度』一季度GDP数据来了 疫情未伤经济“筋骨”
- #疫情防控#【地评线】天府网评:让民生服务在网上“通”联
- 【金融】金融大数据抗疫:河南为中小微企放款35.23亿元
- 「数据那些事」深圳市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 『微视聚焦』最高法案例: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案情】
- 上海:新基建观察之A:解密上海这个AI数据“MA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