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大学生为换零花钱 将市价550万的房子贱卖320万( 二 )

  事实上,小郑的这套房子目前价值已高达550万元,他自己也马上后悔了。父子俩商量后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于是沈某诉至法院。

  小郑表示:

  自己刚成年,行为极其草率,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合同。在诉讼过程中,他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认定房屋价值为465万元。

  其父亲表示:

  “儿子从小思想单纯,在没有告知父母、不知道实际房价,也未做任何市场调查及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

  沈某表示:自愿以评估价购买涉案房屋。

  但最终,法院是这么判的:

  在双方磋商的过程中,沈某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而与之相反,小郑却故意编造年龄、谎称母亲生病来出售房屋。

  为保护交易安全、尊重契约精神,本着维护社会诚信原则考虑,法院对于小郑提出的“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意见不予采信,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小郑应协助沈某将不动产过户,同时沈某支付小郑购房余款460万元。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网友评论

  @红酒清茶一辈子:有钱也不能惯孩子,孩子没有经过社会这一关,就是缺乏经验,你卖了,又反悔,这不地道啊,那请问你要是赚了呢?做人心态要平衡!

  @诗隆:富不过三代,可能就要栽在这个傻儿子手上……

  @韩子菲:开始350万成交了这个房子就要不回来啦,满了70%,沈某也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啊!

  @风雨人生:一个大学生也不是孩子,这法律常识你不懂吗?

  @菲菲:既然是父母买的房为什么只写儿子一人的?这父母有欠考虑,并不是说这个儿子本质不好,年轻气盛社会阅历欠少难免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作为父母哪怕保留10%的产权股份也是好的,至少可以在关键时刻起到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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