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噪音,“不归我管”不是理由!|长江评论( 三 )

这样的道理谁都明白 , 但谁都管不下来 , 谁都没办法管 , 或者说谁都没有真正去管 。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从各个部门的回应情况来看 , 似乎各有各的理由 , 但细想一下 , 又似乎不那么站得住脚 。

比如说“取证存在困难” 。 既然居民都能自掏腰包装上噪音监测设备 , 那么管理部门取证到底困难在哪里?又比如 , 如果“居民自测的噪声值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 那么究竟哪个机构提供的监测结果才具备足够的权威程度 , 才能作为处罚依据 , 这样的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介入?至于用“尚无先例”来作为无法进行处罚的理由 , 更是显得有些无力 。


广场舞噪音,“不归我管”不是理由!|长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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