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二批“骏马奖”名单已出 现予以公示( 三 )

10、张宏珍,原姜堰区白米镇大安村党支部书记,现大安村蔬菜专业合作社总经理

认定事由:多年攻坚,带领贫困村走上富民路。张宏珍牢记党员干部身份,情系困难群众,全心发展村集体经济,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在脱贫攻坚的征程中走出了一条“产业强村、产业富民”的芦笋产业特色之路,原经济薄弱村现集体经济纯收入达42万元,产业脱贫模式在全区推广。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5月21日。

如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523—86839080

传真:0523—86839455

电子邮箱:tz6839080@163.com

通信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B楼417

邮编: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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