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两天开出19张罚单!剑指两大违规事项,合计罚没1500万( 三 )

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可以看到 , 16日晚披露的10张罚单中 , 有多家银行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被罚 。

除了上海农商行因为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发放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时 , 未按商业化原则审慎评估项目还款来源 , 同时在此期间 , 该行向某地方融资平台发放无对应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分别被罚以外 , 工行、农行也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被罚 。

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间 , 工行上海市崇明支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 被责令改正 , 并处罚款50万元;

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 , 工行上海普陀支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 被责令改正 , 并处罚款40万元;

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间 , 农行上海徐汇淮海中路支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 被责令改正 , 并处罚款50万元;

事实上 , 在政府融资领域 , 从来不缺制度规范 , 更不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 。

早在2014年 , 国务院就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 , 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 ,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

2018年初下发的银监发[2018]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中 , 也将“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 ...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 , 放大政府性债务”列为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之一 。

财政部在2018年7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中也明确提出 , 金融机构“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 , 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 , 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 ,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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