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走十年拒不回家 却和儿女打官司争丈夫身故赔偿( 四 )

  赵林珍说,现在既是姐姐、同时作为长女的她又要承担起照顾弟弟的责任,她说她很累,希望母亲回来与他们一起生活,她会摒弃前嫌,尽女儿应尽的义务,让母亲享受天伦之乐。

  赵林珍的法援律师朱一珠告诉采访人员,赵林珍母亲自称受家暴而离家出走,但至今都没有拿出证据。即便是受到家暴,现在赵林珍父亲已去世,赵林珍姐弟请求母亲回家,但还是被拒绝,这让人难以理解、接受。

  朱一珠说,赵林珍这些年过得太苦,她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小家庭,还要拉扯着自己智力低下的弟弟。但即便现在被自己的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父亲的死亡赔偿款,赵林珍仍希望将母亲接回家,希望母亲不要再过颠沛辛苦的生活。

  延伸·以案说法

  于法于理于情,母亲都不应分到一分钱

  一审法院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在审理这起特殊的财产分割案时最终认为,赵林珍父亲的58万余元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均非遗产,而是赵林珍父亲近亲属共有财产,对于该款分配,应结合当事人与死者生前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分割死亡赔偿金时,还应当遵循优先照顾被扶养人利益的原则。

  在本案中,母亲与赵林珍本人、爷爷、弟弟均应享有该款的分割权利,但赵林珍母亲自2009年便离家出走至今,不论当初离家出走原因如何,客观实际是在此期间,赵林珍母亲对家庭无任何贡献,还两次提出离婚诉讼,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更有甚者在其与赵林珍父亲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生活。

  作为妻子,不仅不尽夫妻扶助义务,还违背夫妻忠诚道德;作为母亲,对子女不闻不问,将有智力缺陷的儿子留给丈夫独自照料,在家人寻找到其下落上门劝说回家时,仍未念及夫妻感情与母子(女)亲情,给丈夫及子女带来感情上的严重伤害。丈夫去世,她并未因此遭受财产与精神损失,反而要求分割其丈夫因死亡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于法、于情、于理,均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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