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身份遭冒用“被欠款”1800万( 四 )

韩晓强:当时不是被限制出行嘛 , 我就通过网络查询发现一份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及限制消费令 , 名字、身份证号都是我的 , 觉得自己很无辜 , 怎么就突然多出来一家公司了呢?

新京报:你之前知道这家公司吗?

韩晓强:完全不知道 。 除我的老家是山东的之外 , 我与这家公司毫无瓜葛 。

新京报:你的身份证是何时丢失的?是否进行了挂失?

韩晓强:2012年到2013年之间 , 当时我就在山东 , 坐车时掉的 , 事后也进行了挂失 , 但是我咨询了公安机关 , 说没有用 , 只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 不过期 , 就还能一直用 , 只要不是“剪角作废”(如该人户口迁出时 , 会由迁出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剪角 , 证明已迁出) , 不会作废 , 所以说现在有人可以同时使用五六张身份证 ,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 。

拟追究当事人及工商部门责任

新京报:目前存在哪些困难?

韩晓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证明了有冒名者 , 但是工商局那边手续蛮多的 。 因为我没有偿还已判决生效的1800万元欠款 , 所以我一直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我认为工商局拿到虚假材料、冒用的证件后 , 也没有进行仔细审核 , 肯定操作失误或不严谨 。 我希望工商部门可以公开道歉 。

新京报:冒用者最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 对此结果 , 你怎么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