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原市委书记财产超3亿,从东北到三亚有46套房(11)

法院认为 , 杨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90余万元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杨信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 , 对于人民币6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 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法院一审指出 , 杨信犯数罪 , 依法应数罪并罚 。 案发后 , 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实 , 具有坦白情节 , 认罪悔罪 , 赃款已全部追缴 , 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

2016年11月29日 ,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杨信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判处有期徒刑7年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 其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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