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销售“烟弹”涉嫌违法,举报可拨打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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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销售“烟弹”涉嫌违法,举报可拨打12313

本文标题:经营销售“烟弹”涉嫌违法,举报可拨打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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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烟受到不少烟民的追捧,这种烟学名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每根卷烟的长度只有传统卷烟的三分之一,俗称 " 烟弹 ",无需点燃,只要插进一个笔状装置里加热即可使用。不过,经营、销售 " 烟弹 " 涉嫌违法,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制了《严禁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通告》,欢迎大家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经营销售“烟弹”涉嫌违法,举报可拨打12313

△警方供图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从2018年开始,南京、杭州等地市场陆续出现了这样的 " 烟弹 "。最常见的不燃烧卷烟器具是由菲利浦 · 莫里斯烟草国际公司研制的IQOS烟具使用的 " 烟弹 ",主要有万宝路、百乐门等品牌。自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以来,国内从未生产或从国外进口过此类烟草制品。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规定IQOS" 烟弹 " 属于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专卖法》的监管对象。2018年10月 ,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中,将IQOS等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依法规定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属于限制入境物品,对于超量携带或邮寄入境、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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