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未经批准不得新建乡村民宿 严禁变相发展房地产( 三 )

  办法规定 , 海南省乡村民宿的经营规模原则上应符合如下规定:经营用单栋民宿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 , 单栋床位数应当在30床以内 , 客房净面积原则上不少於8平方米(不包含洗手间) , 主体建筑应符合所在地规划控高和风貌管控要求 , 且单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 。

  海南规定 , 乡村民宿开办应符合流程 。 海南在全省“审批一张网”系统平台增设“乡村民宿申请备案”服务事项 , 实现“一网通办” 。 乡村民宿申请人在系统内填写《海南省乡村民宿开办申请表》基本事项 , 需签订《海南乡村民宿开办告知承诺书》 , 提出乡村民宿开办申请 。

  乡村民宿经营场所名称和广告招牌应当统一规范使用XX乡村民宿称谓 , 不得使用旅馆、旅店、旅社、宾馆、酒店、招待所等明显带有旅馆业性质的名称及使用这些名称进行户外广告、网路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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