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将遗产留给两条狗引网友热议 公证处回应( 二 )

58岁的赵女士是宜昌城区市民 , 近日 , 她前往三峡公证处咨询有关遗产处置的问题 。

赵女士称 , 她一直单身、独居 , 父母已经去世多年 , 也没有兄弟姐妹 , 平时就和家里养的泰迪和拉莫拉多相依为命 。 特别是退休以后 , 这两条5岁多的狗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

湖北尚未有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最近 , 赵女士觉得自己身体不好 , 就想立一个遗嘱 , 等去世后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 , 然后把钱留给两只狗继承 。 赵女士的房子位于中心城区 , 有60多平方米 , 价值约60万元 。

采访人员在公证处见到赵女士 , 她只透露自己是一家街办企业的退休工人 , 也没有值得托付的朋友 , 最割舍不下的是就是两条狗 。

三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表示 , 他从事公证几十年 , 还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爱犬这种诉求 。

事后 , 他也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咨询问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 。 据了解 , 目前 , 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

公证处:很理解 , 但爱莫能助

三峡公证处的主任严继宁表示 , 在我们国家的《继承法》里 , 继承人是以人为主体的 , 狗作为动物 , 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 。 尽管他很理解赵女士的想法 , 但因无法可依 , 的确爱莫能助 。

对此 ,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 , 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 。 根据不同民族资产的传递习惯 , 有些西方国家的植物、动物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接受遗产 , 但在中国不行 。 同时 , 这是一个民事行为 , 法无禁止即可为 。 理论上 , 赵女士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签订一个财产的赠与管理和使用 , 来完成意愿 。 但现实中 , 不一定有人愿意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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