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黄陂大道即将启用礼让行人系统!( 六 )

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 , 准许车辆通行 , 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 , 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 , 禁止车辆通行 。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 , 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

红灯亮时 , 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 , 可以通行 。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 , 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 , 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 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 , 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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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注意:黄陂大道即将启用礼让行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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