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通过 出让土地需明确风貌管控要求( 二 )

为保护和塑造体现成都地域特色、人文精神、时代特征和艺术品味的人文景观风貌 , 设置以下保护措施:在出让和划拨用地环节明确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要求;要求在总体城市设计中确定城市色彩体系;明确城市景观照明、市政工程设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区域特色艺术品等的风貌管控要求;细化城市公园建设要求 , 以主要山脉、河流、湖泊以及历史遗迹等为载体规划建设备类保护性公园 , 以城市中心、产业功能区中心等为依托规划建设综合城市公园 , 以及在城市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社区公园;强化既有建筑风貌整治和新建建筑风貌管控要求 , 对建筑外立面材料、临街建筑外部维护、公共建筑临街界面的风貌控制等作了规范 。 采访人员 钟茜妮

来源: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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