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生严禁人籍分离,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二 )

《通知》强调 ,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 , 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 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 不得招收借读生 , 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 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 , 严禁“人籍分离” , 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 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 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 , 公布具备资质学校 , 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

《通知》明确要求 ,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 。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 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资格审核、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 。 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 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 。 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 , 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 。 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 , 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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