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二 )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 , 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 , 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 , 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 , 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 , 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 , 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 , 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公共汽电车辆是指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营运 , 用于公共交通服务 , 为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车辆 , 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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