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县一副局长参与私分国资162.65万,5年受贿38次

从镇长到县城乡住建局副局长的5年时间里 , 曾云刚38次受贿52万余元;还以加班补贴、虚假工程的名义 , 两次参与私分国有资产162.65万 , 其中98万为拆迁经费 。

5月22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该案判决书 。 澎湃新闻从判决书上获悉 , 四川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视高镇原镇长曾云刚因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72万 。

判决书载明:曾云刚在任仁寿县视高镇人民政府镇长、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工程老板余某等人现金52.8334万元 , 并在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工程拨款、燃气安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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