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明知故犯”、“经营策略偏激”!人身险产品年内两次( 四 )

以投资收益假设偏高为例 , 该精算师透露 , 有些中小型公司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现金流等问题 , 会铤而走险 , 设计一些和监管要求不一致的产品 。 因为投资收益不高 , 意味着产品没有竞争力 , 直接导致经营压力 。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行业的现状 。 如何权衡好业务经营压力和监管要求 , 就要学会‘戴着镣铐跳舞’ 。 ”

不过 , 对于此次监管通报的产品问题 , 多数公司都表示正在积极改正或跟进处理 。

工银安盛相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回应 , “关于监管提到我司存在产品报送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 此事起因是近期我司在报备一款新产品时 , 同时向‘中国银保监会电子政务传输系统’和‘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送 , 这不符合监管要求仅向‘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要求 。 我司在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向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并采取了管理措施 。 下一步我司将严格遵守监管的各项要求 , 不断加强对各项流程的监控环节 , 查缺补漏 , 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 ”

复星联合健康同样因部分产品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产品备案材料而被通报 , 该公司表示 , “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产品报送要求进行报送 。 ”

对于此次《通报》中指出的珠江人寿某年金保险 , 保险责任只有年金选择权 , 或要求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后予以给付 , 责任设计不合理 。 珠江人寿方面表示 , “根据监管机构意见 , 我公司在对该产品进行修改后 , 重新报备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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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多家因产品问题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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